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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9.07.16 新聞來源:廣州番禺電纜集團有限公司_旗下品牌番電-樂光 瀏覽次數:

日前,廣東省商場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發(fā)布了《廣東省商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度流通領域電線電纜產品質量查看查驗狀況的布告》,發(fā)布了300批次電線電纜樣品的抽檢成果,其間50批次電線電纜經查驗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6.67%。

廣東2018流通領域電線電纜商品質量檢查:不合格率16.67%
廣東2018流通領域電線電纜產品質量查看:不合格率16.67%
據悉,本次查看查驗共觸及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梅州、惠州、中山、湛江、揭陽及網絡渠道的94家經銷單位。抽檢發(fā)現(xiàn)的首要問題為:標志、導體電阻、結構查看、絕緣均勻厚度、絕緣最薄點厚度、護套均勻厚度、護套最薄處厚度等項目不合格:
34批次電線電纜產品存在標志不合格問題;36批次電線電纜產品存在導體電阻不合格問題;2批次電線電纜產品存在結構查看不合格問題;5批次電線電纜產品存在絕緣均勻厚度不合格問題;11批次電線電纜產品存在絕緣最薄點厚度不合格問題;4批次電線電纜產品存在護套均勻厚度不合格問題;批次電線電纜產品存在護套最薄點厚度不合格問題。
此外,被通報的一切樣品中,有26批次樣品存在2個及以上項目不合格的狀況。
廣東省商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向不合格產品的生產者宣布了不起供給本次查驗斷定不合格產品(同一商標同一規(guī)格類型電線電纜產品)的行政奉告書,向相關出售者宣布了責令中止出售本次查驗斷定不合格產品(同一商標同一規(guī)格類型電線電纜產品)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各級商場監(jiān)管部門已根據《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次被抽樣的不合格產品出售者施行了行政處罰,一起將采納多項辦法催促全省出售者對相同標稱商標相同類型不合格產品予以退市、根據顧客要求對已出售的電線電纜產品予以退貨。
根據廣東省商場監(jiān)督管理局的要求,廣東省范圍內的運營者,但凡運營與本次布告的同一商標(或許同一標稱生產者)同一規(guī)格類型不合格電線電纜產品的,均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則采納中止出售、根據顧客要求退貨辦法。關于未采納中止出售不合格產品及根據顧客要求退貨辦法的,商場監(jiān)管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辦。
需求特別提出的是,被通報的一切廠家中,因為活躍查詢、反應,有2家生產廠家的合計4種產品被認為是冒充,5家廠商已自行整改,并更改了新上市產品的外觀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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